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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讲典当:再谈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作者:潘建伦      2016年2月19日     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姓名

    经常有典当新人问我,问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以掌握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实操技术到底靠不靠谱?老潘我的回答当然是:靠谱!要知道,上帝创世纪也还只用了七天呢,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却也还能表达老潘想要的表达,您一定会说,老潘你这是“王婆卖瓜”,您自己办培训学习小班当然会这样说,不错,在过往那种“传帮带”的培训学习方法下,要想在短时间掌握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实操技术只能是长时间的“泡”,无论如何,那些有经验的老师傅不会轻易的将自己平身所学在短时间内传授给徒弟,要不然,还真是“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父”,更何况,当铺还要考察你这“徒弟”是不是“靠谱”呢,所以,放在几十年前甚至更早些时问这样的问题的话,那当然是“不靠谱”,但放在当下,老潘还真就觉得这看法还真的需要调整,借助于互联网,任何专业门类的资讯和专业知识都能在互联网上搜集到,只是所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以及一定的专业眼光和思维,而如果没有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巧,如果没有对专业的兴趣和热爱,再多的时间和耐心带给您的只怕是“倦怠”和“茫然”,所以,今天老潘在这里再一次总结自己的专业经验来讲讲这个话题,但显然也还做不到能让您读完这篇文章您就掌握了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技术,但无疑也还是希望能给到您一些启发和帮助,要想实际的掌握更多吗?还是来老潘的私塾小班学习吧!

    老潘认为,“民品”这一概念是现如今在我们典当行业内针对那些城乡居民合法拥有的有一定实物形态和流通价值的物品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称法;我们知道,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品典当业务产品一直都是典当行业的“基础性”业务,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典当行业的理解和认识普遍及来源于此,现在,国内典当业的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在业务创新与发展方面也做得还不错了,但民品典当业务依然有着它固有的“一席之地”,应该说,它是典当行做品牌、业务产品大范围覆盖的发展理念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我们知道,民品所涉及的范围极广,贵金属饰品、珠宝玉石饰品、名表及奢侈品、数码电子产品、古玩艺术品,以及人们生活中的一些贵重生活用品,等等等等,在老潘看来,甚至都要将汽车业务列入到民品典当业务产品范围,因此,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无疑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门类的具有高度融合性的专业工作。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各地典当行在这方面通常存在着不同的鉴定和评估方法,面对进店的业务,说得尖刻粗俗一些就是:不管杀头还是杀屁股,反正杀死为原则。譬如,单在贵金属饰品典当鉴定方面,就有密度法、条痕法、火烧法以及X荧光光谱分析法等几种,其它多种类别的物品在典当鉴定时也是“方法多多”,很多时候往往注重的也是经验,而与之密切关联的典当评估方法基本上采用的也都是相对“粗糙”的直接折价的方法,甚至一些典当鉴定评估人员在对某些门类的典当物品找不到方法和依据时的情况下就用“不不算价钱”的死办法,显然,这些典当鉴定与评估的方法基本上也是“一个师父一个法”,因此,面对客户的“质问”,我们是否能“理直气壮”呢?是否能说服客户而HOLD住业务呢?所以,典当作为一个古老的行业和专业,时至今日,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工作应该形成一套有着一定科学性和专业性的一般性方法和原则,并力求使之成为咱们典当行业的一个基本“标准”,从而使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显得更为科学和规范。

    我们知道,鉴定是为评估提供实证性依据,评估是以尽可能的客观反映物品实际流通价值为目的,结合市场,以一定的货币价值为标准对该物品的再流通值的客观评定是典当业务成败与否的关键,由于不同的物品有着不同的流通属性,当某一件物品进入再流通领域,那么,该物品的流通价值和使用价值都已经发生了变化,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把进入再流通领域的物品称作“二手货”,这称呼虽然不好听,但谁也不能否认二手货所具有的价值,于是我们一般把这些“二手货”所具有的实际价值称为“物品现值”或“物品再流通值”,在描述这些“二手货”的新旧程度时则称为“成色”,通常,物品的物品现值与初始买价之比称为“保值率”。一件物品的保值率的高低取决于该物品的实际流通价值,而所有物品在进入二次流通时也就是商品次级流通市场或流通领域时因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它的实际价值已经或高或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典当时其流通价值必须予以重估,而这正是典当评估时自然要遵循的原则;但是,知道了这些原理或者原则,能够对一件二手物品给予客观、公正的典当鉴定与评估还远远不够,因此,我们不仅要熟知多领域多门类的商品知识和市场流通属性,更应该掌握一种具有典当行业特性和典当专业特质的鉴定与评估的一般性方法和原则,按老潘我自己的理解就是要用典当思维来工作,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大多品类的典当物品给予更为准确的评估价格。

    1.典当鉴定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虽然典当鉴定工作充满复杂性,难度大,但是,凡事都有其规律、方法和技巧,这得因于无数门类专业的鉴定与评估人士在经验心得体会上的总结和梳理。经验之上加提炼,所以遵循一定的方法、技巧和原则,发现其中的必然规律是掌握典当鉴定技术和提高典当鉴定水平的必由之路,老潘认为,典当师面对的物品品类固然很多,但鉴定工作流程如同中医里所说的”望闻问切“,其首先应是看,及对典当物品的仔细检查和观察,重点查看所鉴定物品有无瑕疵或损伤,新旧程度,工艺水平以及应有的标识,产地,编号等与物品有关的印记。其次是闻气味、听声音、听客户的描述和表达,用手去感受物品的质感等,最后是用工具仪器来小心测试,测试是检验物品的真实性能和功效,因此,应配备相应的基本的测试工具、仪器和设备,在具体操作时,应边观察边测试,小心求证测试结果。最后,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鉴定必须遵循科学性和安全性原则,一是鉴定用的工具、仪器和设备绝对不能给人造成人身及财产伤害,二是应尽可能的不要对所测物品造成损伤性、破坏性,更不能改变物品原状,您可能会问,那花费几万几十万的仪器设备是不是更准确更可靠呢?其实也不尽然,这些仪器设备一般操作复杂、费时,维护成本较高,不仅如此,它们仍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仍然需要借助其它简便的科学方法和经验判断来佐证,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种鉴定方法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在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的实际工作中应采用和掌握多种鉴定方法相结合的简便易行的鉴定方法;快速、高效是典当专业的特性,也是原则;既要尽可能的保持不损伤不破坏所测物品,又要快速的求得准确的鉴定结果。难吗?不难,掌握规律、方法和技巧就迎刃而解了!

     2.典当评估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典当评估必须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所谓科学性原则就是应依从市场规律,结合物品的实际流通属性以及不同保值率的区别,用科学的计算方法而对被评估物品所作的评价。评估的的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过程及结果必须真实有效,符合被评估物品的实际状况和价值。评估的公正性原则是指对被评估物品的价值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抬高或贬低。

    典当评估的方法与其他专业类型的评估方法基本类似,是典当鉴定评估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得出的成功经验,其核心理念既要基本符合评估学原则,也要符合典当行业特质,在过去的二十年当中,老潘发现,很多其它行业和专业转过来的人士,总是在理解和领会典当行业特性和典当专业特质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所以,老潘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将典当评估方法总结下来分为几种,及相对成本折价法、市场比较法、折旧法、直接折价法等,事实上,任何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这就要求典当师在实际评估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而且,典当行业的典当评估方法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使得这些评估方法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还是很不科学和客观,但是,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民品典当评估工作是必须要在几分钟时间范围内做出评估结果,虽然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评估方法与评估学原则存在着一定差异,而且评估价格误差和弹性可能看起来较大,但结合典当行业实际特殊性,这样的评估方法还是符合相对公平原则的;当然,也要求我们典当师应不断的去完善它;下面是几种常用的典当评估方法。

    (1).相对成本折价法:

    相对成本折价法是适合珠宝首饰类典当物品评估的一种最为有效的评估方法,这也是老潘我最常用到的一种典当评估方法,事实上,任何一件商品的成本都是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构成,如材料成本、设计成本、制作成本、流通成本、资金成本等。而珠宝首饰的制作离不开贵金属和宝石玉石,通常,我们把这些贵金属和宝石玉石的市场批发价或相关国际现货交易价视为珠宝玉石首饰的“绝对成本”,将品牌、设计、工艺制作方面产生的视为“相对成本”,在典当评估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典当师对该物品的评估价即以这些成本价作为典当价格的评估依据。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适合各类典当物品评估的一种评估作价方法,典当评估时只须将所要评估的某一类商品在市场上(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找出具有代表性和相似性品质的该商品的多个市场销售价格加权平均后的价格作为主要参考标准,然后将该典当物品与之相比较并结合实际给予一定折扣而推定出的一个典当评估价格,很明显,这种典当评估方法在折当率的把握上主观性太强,但作为绝当处理时绝当销售价格的折扣基价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3)、直接折价法:

    直接折价法也是适合各类型典当物品典当价格评估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评估方法,一般可分为零售价折价法和批发价折价法,其评估方法的核心是直接在零售价或批发价基础上给予折扣,显然,市场零售价和批发价获取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是此评估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是否准确的重要因素,因此,这种方法虽然直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典当评估方法令客户信服的程度也就很低,并且产生的误差也相对放大。

    (4)折旧法:

    折旧法在汽车评估专业里用的最多,譬如在该专业里常用的十年折旧法,当然,任何一件物品在再次流通时,我们都会在新旧程度上给出判断,是全新、九成新、八成新还是更低的成色,只是说我们在汽车以外的物品品类不会用这种评估方法,而是直接判断出成色,给出相应的折扣即可,但对于汽车,十年折旧法也有一套通行的标准,及前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5%计算,中间四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0%计算,最后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5%计算。再综合新车车价变化、折旧率和车况变化规律等方面综合测算。

     以上典当鉴定评估方法和原则为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中常用的一般性评估方法和原则,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鉴定还是评估,不管哪一种方法,都有其明显的局限性,而这正是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老潘觉得,在鉴定方面,我们只要遵循经验与科学方法的有机结合原则,即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典当鉴定的科学、高效而准确。在评估方面,坚持将典当物品相对应的一级市场和二手市场的流通价作为典当评估时最重要的估价依据,坚持科学、客观和公证的评估原则,亦可以保证典当评估工作的精准,总之综合来说就是“小心求证,大胆假设”;当然,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由于典当师个性、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以及典当行在运营与管理制度的不同,还有地区差异等因素,老潘今天说的这些鉴定与评估工作方法和原则,是我们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中的基本方法和原则,掌握了,就可以快速的到前台独当一面的做业务了,至于老潘经常说到的典当鉴定与评估要做到科学,客观,公正的问题,我们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典当师的工作理念去践行,无论如何,咱们典当行业在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方面有一套可以遵循的方法并且还方便新人掌握和大范围推行的一套工作方法和原则绝对是行业的进步,当然,这个话题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所有典当人关注、探讨和碰撞的话题,而对于典当师而言,老潘觉得,如果做到了能说、能写、能上手做那才是对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方法的最深的掌握!

    备注:本文最早于2007年登载于《中国典当》杂志,这里经过重新修改和整理!

    感谢您关注中国第一家“典当私塾”——潘建伦典当工作室,啰嗦了这么多,不知道您是否对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呢?无论如何,新的一年里,咱们典当人的思维要做一些改变和创新,典当行的技术要提升,运营与管理要上台阶,所以,培训学习和观点碰撞自然是必不可少,而8人以内的私塾式小班的培训学习无疑在学习效果、效率上显然要比几十几百人的那种培训学习方式要好,无论是标本的上手、工具仪器的实操、案例的点评、方法技巧的点拨,都能做到“与众不同”,如您有兴趣与老潘面对面学习、交流和碰撞更多“典当思维”,分享咱们典当人自己的故事和感悟,以互利共赢,共同进步,老潘欢迎您预订计划于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报到,3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8日(星期五)开班上课的第21期典当师专业培训班暨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实操技术培训学习小班,老潘在武汉欢迎您的垂询!光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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