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搜集整理:潘建伦典当专业研究工作室 2024年3月25日
3月19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显示,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3年度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部分典当行进行了年审。对年审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当企业定为A类;对年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较轻,经处罚或整改得以改正的典当企业定为B类;定为A类和B类的企业年审结果为通过;对年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重、经整改仍不合格或不愿整改的典当企业年审不予通过。
记者梳理发现,有11家典当企业年审不予通过,经营许可证予以收回,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开展收当、续当业务。
公告详情如下(附年审企业名单):
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
典当行年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部分典当行进行了年审。对年审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当企业定为A类;对年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较轻,经处罚或整改得以改正的典当企业定为B类;定为A类和B类的企业年审结果为通过;对年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重、经整改仍不合格或不愿整改的典当企业年审不予通过。现将年审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典当行业经营活动须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年审未通过的典当行经营许可证予以收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开展收当、续当业务。对因某种原因年审未通过但尚有经营能力、有经营意愿的典当行,可向所在地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经营能力及继续经营请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视情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整改完成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其进行查验,对整改完成的典当行再次向我局提交年审意见。我局经审核对确有经营能力且整改完成的典当行予以年审通过并另行公告。继续经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