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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典当行女典当师遇到金包银骗当套路,选择报警后却引起网友质疑,这事您怎么看?

文章信息来源:看晓天下事V  搜集整理:潘建伦典当专业研究工作室   2022年12月11日

“我只想赚你几百,你却想赚我上万”!浙江杭州。一女子经营着一家典当行,前不久店里来了一位客户,在店里了一只金手镯。不过很快女子就发现不对劲,金手镯竟然是“金包银”,于是去报了警。不过这件事,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

    起初,客户进店后告知女子,要把手镯先放在她这里,过了几天后,客户又和女子商量,说自己急用钱,手头紧,手镯拿不回去了,要求死当,让女子补一点钱给他。女子也没多想,毕竟这种情况在典当行是比较常见的,不过按照当日金价补上差价后,女子发现自己上当了。

    后来女子发现,手镯是金包银。这时她意识到自己被套路了。于是来到派出所报警。女子表示,自己从来不会“黑”客户,只要有客户来抵押东西,拿不回去的都会按照当天金价补完,就是为了做生意的诚信和长久,但遇到欺骗,自己肯定也不会妥协。

    女子将这件事发到网上后,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有网友认为:即便是报警了,找到对方后,对方不承认这是他典当的那个金手镯,店主一样没办法。

    也有网友认为:开当铺就要有一个好的眼力,打眼了就要自己认亏,报警就属于玩不起。

    其实在大部分的观念中,这两种观点都是有道理的,做典当的都知道, 自古以来,当铺常常成为骗子拿着假货去行骗的主要去处,以至于,任谁开当铺,就一定要请上一位甚至多位能准确鉴别各种贵重物品真伪的“师傅”来坐镇,但即使如此,也还是难免有看走眼的时候,但每每遇到这种情况,多半当铺就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监管和法治规范越来越成熟,大部分典当行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很强。这种做法并没有什么错。因为典当假黄金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的行为,就要从两方面去看待了。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企图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具体到本文的情况,女子发现客户是早有预谋的,因为对方当时留下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是假的。如果是正常典当,是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诈骗的金额较大,是应该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想要赚钱还是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要想着歪门邪道。当然,此事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不过,作为一个专业行业,还是应该具备一些专业眼光和细心的。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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